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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学院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细则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12       点击数:

根据学校有关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文件精神,为增强奖学金评定的科学性、公正性、公平性,切实提升研究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细则如下:

1、论文等级评分

项目

计分(分/篇)

说明

SCI、SSCI(一区论文)

300

1、导师为第一署名、申报人为第二署名的,且以作者姓氏字母顺序排序的论文,需申报人以外的其他作者书面授权该论文的计分权重。若导师为第一署名、申报人为第二署名并未按姓氏字母顺序排序的论文,对应计分*0.4.

2、同一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加分,不累加。

3、会议宣读论文必须有录入该文的大会议程和论文集(论文集光盘);收入论文集的必须有论文集(论文集光盘),否则不予加分;同一论文在不同的学术会议上宣读或收录,计最高分,不累加。

4、刊物级别认定参照学校文件(校科发字(2019)2号)。

SCI、SSCI(二区论文)

中国科学(中、英文版)

200

SCI、SSCI(三区论文)

120

SCI、SSCI(四区论文)

80

中文一类重要期刊

80

中文二类重要期刊

30

一般学术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

10

收入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论文集的论文

10

在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有论文集)

5

2、项目类评分

主持

作者得分(分/项)

备注

国家级项目

120

1、项目承担单位需为湖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2、所有项目均必须为主持人。

3、国家级项目包含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公派研究生项目。

省部级项目

50

厅局级项目

30

主持横向科研项目

20

3、其他科研成果类评分


排名

作者得分(分/项)

备注

出版学术专著(教材)

30


20

国家发明专利

30

20

实用新型专利

15

10

外观设计专利

15

10

4、竞赛表彰类评分


获奖等级

得分

备注

竞赛

获奖

国家级竞赛获奖

80

1、各加分项目应有相关文件、证书、原件或部门证明予以证实,否则不予认可;未设奖励名次的奖项按同级别的最高等级计分。

2、学科竞赛、文体活动若为团体,所有成员均获得该项相应名次得分。

3、同一文体活动获不同等级奖,计最高分,不累加,若为不同项目,可累加。

4、荣誉表彰项目包含“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产党员”、各类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但不包含各类奖学金表彰。

50

30

省级竞赛获奖

20

15

10

获得荣誉表彰

国家级


100

省级


50

5、学生干部、兼辅、助管评分

职务

分数

备注

校研究生会主席

20

1、兼任多项学生工作职务者计最高分,不累加。

2、因解职、辞职、免职使任职时间不足一届的2/3的学生干部不予加分,增补、升任的干部按任职时间在2/3以上的职务计分。

校研究生会成员

15

学院研究生会主席

15

学院研究生会成员

10

学院研究生党支部书记

10

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委员

3

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助管

5

所有成果的计算和认定,本细则未涉及到而有学校文件可参照的,按相关文件执行。本细则如同学校出台的相关规定有冲突的,以学校的相关规定为准。 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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