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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学院推荐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十年树人计划”工作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18       点击数:

根据《湖北大学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和《湖北大学实施“十年树人计划”的若干意见》(校研字2016(25)号),为推进我院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院现开展“十年树人计划”学生遴选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十年树人计划”学生遴选工作。

组长:曾祥勇

组员:游春林,郑大彬,付应雄,陆伟,张莎莎

二、培养模式

按照“3+2+4”本硕博贯通培养模式培养。入选“十年树人计划”的学生按照本科三年、硕士研究生两年(本科四年级和硕士研究生一年级衔接、合并培养)、博士研究生四年的连读计划攻读博士学位。

三、推免对象

数学与统计学院全日制在籍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四、申报条件

申报“十年树人计划”的学生应同时满足下列基本条件和申报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知识扎实,成绩优秀;专业志向远大,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4.品行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申报资格

1.前五学期数学专业课(包含专业必修、选修)成绩加权平均年级排名前40%者;

2.英语六级成绩达425分或四级成绩达490分者;

3.必修课程和专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者。

五、推荐类别及人数

(一)推荐类别

直接攻读湖北大学数学“十年树人计划”硕博连读研究生。

(二)推荐人数

1.推荐名额纳入学校分配到数统学院的2019届推免生指标;

2.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院2019届推免人数的70%;

3.本次“十年树人计划”录取的学生只要获得学校2019届推免资格,不需要再参加学校2019届推免生的选拔。

六、相关奖励措施

1.奖助学金的发放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学院奖励每位录取为“十年树人计划”的研究生10000元,新生入学后发放;

3.导师每年提供不低于5000元生活补助(10个月,500元/月),不低于5000元的科研经费,学校按导师提供的生活补助再进行1:1的配套;

4.学生与导师合作的论文入选国内外学术会议,每年可获一次参会的经费资助;实施海外游学计划,在学校给予一定经费支持的同时,学科再给予一定资助;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三助”岗位。

七、工作程序

1.本人申请

学生填写《湖北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十年树人计划”申请表》,并连同前五学期课程成绩单,前五学期加权平均统计表(包含加权平均成绩及排名)于2018年6月22日下午17:30前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数统学院一楼106)。

2.学院审核

学院教学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推免生所学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报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3.专家考核

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3-5人)对候选人进行素质考核,再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选拔,推免生名单至少公示3天。

综合考核成绩=前五学期加权平均成绩×60%+素质考核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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