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湖北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和大类分流管理办法》(校教字〔2024〕21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数统学院2025年秋季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申请资格
1.大一、大二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2. 学院不限制符合转专业资格的学生提出的转专业申请。
3. 取消学院接收学生比例限制,学院依据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和教学资源条件制定接收计划。
二、转专业工作程序
1.数统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转专业和大类分流工作小组组长 |
黄江英 郑大彬 |
转专业和大类分流工作小组成员 |
王文锋、廖军、彭江涛、涂强、陶金、张耀华、许芳 |
转 专 业 |
一、接收学生转专业的条件和要求 高考科目要求: 高考改革省份:首选科目物理; 传统高考省份:理工类; 综合改革: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6个生源省份选考科目包含物理。 拟接受转专业人数具体如下 2025级: 数学类 40 人; 2024级: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5 人;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5 人; 二、考试或考核的内容和办法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合格后获得面试资格,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笔试时间:2025年12月4日18:30-20:30 笔试地点:(武昌校区)数统学院201;(长江新区)问津楼B107 面试时间:2025年12月10日18:30-20:30 面试地点:待通知 笔试内容:数学素养(高中数学、高等数学前两章)。 面试内容:数学相关知识、综合素质考查。 三、工作流程 1.学院审核及考核。学院根据所制定的转专业要求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符合资格学生参加转专业考核。 2.组织笔试并于12月8日在数统学院官网(http://mci.hubu.edu.cn/)公布笔试合格可参加面试学生名单;组织面试专家组进行面试。 3.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并公示。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http://mci.hubu.edu.cn/)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4.报送本科生院。学院将拟转入学生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后连同转专业申请表送本科生院审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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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专业学生申请
①学生认真阅读数统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和《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汇总表》(附件1)。
②申请时间:11月26日8:00—11月28日17:30。
③申请方式:网上申请。
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转专业申请”模块在线提交转专业申请,逾期不予补报。学生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具体操作见《学生转专业网上申请操作指南》(附件2)。(注:部分接收学院考核需学生提供成绩单,成绩单在“智慧琴园”的“电子证明”中下载。)(附件2)。报名后请加QQ群,群号:2167019466。
3.接收学院考核
接收学院依据转专业工作方案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同一个专业,每个学生只能参加一次考核。
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学院填写《学院同意接收转入学生汇总表》,并在“转专业管理”中完成在线审核。学院于12月17日前将签字盖章纸质版《学院同意接收转入学生汇总表》交本科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
4.结果审定并公示
本科生院对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进行复核,并通过本科生院网站对获准转专业学生名单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两个专业均获准转入的学生以第一志愿为最终转入专业。
学生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本科生院申请复核,本科生院在接到复核申请后一周内组织核查,并及时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学生。
5.办理转专业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本科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在本学期结束后办理转专业手续。
三、其他事项
1.在申请转专业期间,学生应在原专业学习并参加相关课程考核,学生在原专业修读课程的成绩将如实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2.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修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方能毕业。请学生慎重考虑,如果因为转专业原因导致学习困难而不能顺利毕业,责任由学生本人负责。
3.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成绩认定和课程补修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湖北大学普通本科生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执行。
4.转专业工作中学校、学院均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转入新专业后从新学期开始执行转入新专业的收费标准。
附件1: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汇总表
附件2:学生转专业网上操作指南
附件3:湖北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和大类分流管理办法(校教字〔2024〕21号)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