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数学与统计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制定以下方案。
一、按专业分组评选
根据学生实际人数按专业分组,各评审小组成员由相应专业的全体导师、学生代表组成。
二、奖学金额度
各小组额度为:人均额度×小组人数,经取舍后得到的4000的整数倍。
取舍原则:一级博士点下的相关学科优先补足为4000的整数倍。
三、学院指导性意见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建议评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学金:
(1)发表SCI收录论文或中文二类及以上重要期刊论文;
(2)主持校级以上科研项目;
(3)获得专利;
(4)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5)优秀研究生干部。
2、原则上,奖学金覆盖全体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
四、小组评审
各小组依据学院文件、指导性意见、奖学金额度,结合学生课程成绩、科研、获奖、社会活动等评定奖学金等次。
五、学院审定
各小组将评选结果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结果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上报校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