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曾祥勇
成员:游春林、陆伟、付应雄、郑大彬、向妮、彭志刚、徐运阁
二、学院推免生推荐对象、基本条件及申请资格
学院推免生推荐对象、基本条件及申请资格按照《关于推荐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教学字〔2017〕12号)执行。
三、推荐程序
1、9月12日前,学生自主申请。学生填写《湖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及承诺书(附件1、附件2),并连同有关成果、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9月13日前,审核和考核(面试)。
考核(面试)时间:2018年9月13日(周四)上午10:00
考核(面试)地点:数统学院203会议室
3、9月14日前,综合测评。综合成绩=课程成绩×60%+素质考核×20%+奖励加分×20%(奖励加分按《湖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细则》执行,且最高不超过100分)。课程成绩和素质考核成绩均换算成百分制。
4、9月15日前,学院按照2018年推免生计划数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
5、9月17日前,上报材料。学院将拟推荐名单及电子文档、原始材料及奖励证书复印件等交教务处学业指导中心。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2018年9月10日
湖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细则
1、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20分、15分、10分、5分。获“挑战杯”湖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10分、6分、3分。
2、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金、银、铜奖者,分别奖励15分、10分、5分。获“挑战杯”湖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分别奖励10分、6分、3分。
3、以第一作者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者,奖励20分;在国内重要学术刊物或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者,奖励10分(均以正式发表为准,仅有录用通知单不得加分)。
4、获发明专利者,奖励15分;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者,奖励10分。
5、获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20分、15分、10分。获湖北省或其他省级数学建模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15分、10分、5分。
6、获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20分、15分、10分。获湖北省大学生数学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15分、10分、5分。
7、获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20分、15分、10分。获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湖北赛区)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15分、10分、5分。获湖北省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10分、6分、3分。
8、获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15分、10分、5分。
9、获湖北省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15分、10分、5分。
10、获全国计算机专业软件水平考试系统分析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者,奖励10分;获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电子商务设计师、信息系统监理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信息系统监理师、软件评测师、多媒体应有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证书者,奖励5分;获程序员、网络管理员、电子商务技术员、信息处理技术员证书者,奖励5分(同时获本条款两项以上证书者,按分值最高的一项计算,不累加)。
11、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三级证书者,分别奖励5分、3分。
12、获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10分、6分、3分。
13、获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者,奖励10分。获湖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者,奖励6分。
在校期间多次获同次奖项,则按最高奖项只计一次奖励分,不累加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