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大学科研财务助理岗位管理办法》(校科发字﹝2017﹞15号)和《湖北大学关于开展科研财务助理人员聘任的通知》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创新科研服务方式,提升财务服务科研的效能,营造科研人员潜心研究的良好氛围,学院结合具体工作实际,现就我院科研财务助理人员聘任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选聘人数为1人。
二、受聘人员资格要求及管理方式。受聘的科研财务助理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按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聘用退休人员担任科研财务助理的,不受学历限制。
三、聘期及待遇标准。聘期原则上为1-3年,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待遇按湖北大学人事处相关规定发放,缴纳社保费用。聘用退休人员没有本科学历的参照本科学历标准发放,不缴纳社保费用。
四、报名方式。填写《湖北大学科研财务助理人员备案表》(见附件),并于2017年9月21日下午17:00将纸质版材料送至湖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学院209办公室。
联系方式:027-8866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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