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http://gs.hubu.edu.cn/show.aspx?xt=news&id=2765)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如下:
对符合评审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表决,推荐候选人,在学院公示后将材料上报学校。
对符合评审条件的硕士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学院从高水平科研成果,学术科技竞赛,社会活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其中,高水科研成果指发表了SCI四区或中文二类及以上学术论文),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进行评议表决,确定拟获奖名单,在学院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