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16年劳动节学校放假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2016年4月30日(星期六)至5月2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日)为劳动节法定节假日。
二、教务部门和各教学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严格考勤管理,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三、保卫部(处)要加强校园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平安。
四、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安排,4月29日(星期五)上午11∶00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值班安排(纸质版)报学校办公室和保卫部(处)。假期如遇重要情况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学生工作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五、值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值班地点:学校办公室(综合楼9楼911室);值班电话:88664102。另校保卫部(处)报警服务中心值班电话:88661110。
六、从5月3日(星期二)起,校本部执行新的作息时间。下午上班(课)时间调为14∶30,下班时间调为17:40。请各单位于4月29日前通知到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通识教育学院作息时间不作调整。
附件:湖北大学校本部作息时间安排(2016年5月3日起执行)
学校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
附件
湖北大学校本部作息时间安排
(2016年5月3日起执行)
06:30……………………… ………………………………起 床
06:45……………………………07:00 ……………………早 操
07:00……………………………07:40 ……………………早 餐
07:50…………………………………………………………预备铃
08:00……………………………08:45 ……………………第一节课
08:50……………………………09:35 ……………………第二节课
09:50……………………………10:35 ……………………第三节课
10:40……………………………11:25 ……………………第四节课
11:30……………………………12:15 ……………………第五节课
11:40……………………………13:00 ……………………午 餐
12:40……………………………14:10 ……………………午 休
14:20…………………………………………………………预备铃
14:30……………………………15:15 ……………………第六节课
15:20……………………………16:05 ……………………第七节课
16:20……………………………17:05 ……………………第八节课
17:10……………………………17:55 ……………………第九节课
18:00……………………………18:40 ……………………晚 餐
18:50…………………………………………………………预备铃
19:00……………………………19:45 ……………………第十节课
19:50……………………………20:35 …………………第十一节课
20:40……………………………21:25 …………………第十二节课
备注:1.学生课外活动和政治学习时间为周三下午,周三第六、七节课可适当安排教学活动。
2.坐班人员工作时间:上午8:00—11:40,下午14:30—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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