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现就2015年学校暑假放假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暑假放假的时间为:2015年7月11日(星期六)至8月30日(星期日),共计51天。全校行政、教辅人员8月29日开始上班,教师8月30日上午11∶00前报到,8月31日正式上课。2012级—2014级学生于8月29日晚7∶00集中点名,8月30日完成注册及学年鉴定。
2015级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9日至10日,其中通识教育学院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9日、10日两天,校本部新生(含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报到时间为9月10日一天。9月11日举行校本部、通识教育学院开学典礼。
另外,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调休放假的通知》(鄂政电〔2015〕2号)精神,2015年9月3日(星期四)至9月5日(星期六)放假,共3天。其中,9月3日(星期四)为纪念日法定节假日,9月6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4日(星期五)。
二、假期值班安排
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学校集中值班地点:学校办公室(综合楼9楼911室);值班电话:88664102。另校保卫部(处)报警服务中心值班电话:88661110。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安排,每天要有单位负责人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遇重要事情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学生工作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党政主要负责人假期离汉,须按规定向有关校领导报告。各单位应分别于7月10日和9月2日上午11∶00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有关假期值班安排(纸质版)报学校办公室和保卫部(处);暑假期间学生行李集中存放地点及安全值班安排报学生工作部(处)和保卫部(处);暑假留校的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名单分别报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处)和保卫部(处)。
(二)各单位要增强底线思维,切实抓好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的落实。放假前,各单位要在本单位责任区内认真组织一次安全自查,发现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并采取适当方式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师生安全出行和防范的意识。保卫部(处)要在放假前对全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放假期间,保卫部(处)要加强校园巡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各单位要在认真落实和总结本学期工作的基础上,安排好暑假工作和下学期开学的准备工作。其中需要协调校领导参加的活动,请于7月10日上午11∶00前报学校办公室,以便统筹安排。
学校办公室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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