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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13       点击数:


根据湖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公告》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2024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成立2024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博士研究生招考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组,具体负责此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各环节的考核。

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研究生考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考试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询。

二、报考流程

(一)考生根据湖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湖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hubu.edu.cn/info/1010/2879.htm要求完成网上报名、上传材料、缴费手续,逾期报名信息无效

(二)网报结束后202448日前将网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邮寄至指定地点(具体联系方式见后面相关说明)。

(三)电子版材料发送时,请在邮件中备注报考意向导师,如意向导师有变化调整的,请及时邮件联系并予以确认,以最终的邮件和相关确认信息为准。

三、报考说明

2024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采用“申请-考核”方式选拔。

考生可根据学校统一下达我院的2024年博士拟招生人数和已公布的获得2024年博士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为参考,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

以下为数学与统计学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及获得相应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

专业代码及名称

拟招生人数

研究方向及名称

导师

0701数学

8

01基础数学

廖军、向妮

04应用数学

曾祥勇、邹斌、郑大彬、

彭江涛、李念

05运筹学与控制论

刘慧清

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材料形式审查、初试和复试。学院招生考核小组对形式审查通过的材料评定初试成绩,确定复试考核名单,再组织复试考核,最后确定综合考核成绩具体考核内容和形式如下:

(一)初试

1.外国语

根据考生所提供的四六级、雅思、托福等各级各类英语考试成绩单赋分。总分100分

2.专业课

1专业基本素养:根据考生提交的硕士阶段的专业学习成绩(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公开发表(出版)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科研项目、科研奖励、学术著作等)等相关材料综合赋分。总分100分。

2)学术综合能力:根据考生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攻读博士学位的研修计划等材料综合赋分。总分100分。

3.材料提交

考生须将以上考核相关材料pdf形式整合为一个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命名为:考生姓名+报考方向,如某某+基础数学+导师),按期发送至指定邮箱712029110@qq.com(仅供接收报考材料,不作他用);同时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寄送相应的纸质材料地址:湖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学院(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研究生管理办公室(215老师(电话027-88661740-8215)收。

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初试资格。

4、初试成绩及复试名单公布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在规定时间内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试审核和赋分,每门60分及以上为合格。学院于初试结束后公示初试成绩,并根据成绩和当年招考计划公布复试名单。未获准进入复试的“申请-考核”考生视为申请失败。

复试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综合能力,主要包括外语水平100分、学术素养100分、培养潜质100分,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外语水平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2、学术素养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包括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3、培养潜质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科学精神、学术诚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上三项每项60分以上为合格,单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

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考试安排具体时间见数学与统计学院官网有关通知。考生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考核成绩

1、考核结束后3天内,在我院网站公布考试成绩,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网站为http://mci.hubu.edu.cn/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027-88661740-8215   联系人:老师

2、总评成绩=60%*初试成绩/初试总分+40%*复试成绩/复试总分。总评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七、录取

1、成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考试结果。我院按招生一级学科专业对全部统考生根据总评成绩进行排序。

2、复试不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参与录取排序。

3、拟录取公示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进行。考生需进行体检、调档等程序,按学校统一要求办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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